課程設計

大學部課程設計

本系自101年班開始,分為「軍事審檢組」、「人事行政暨法制組」,而於102年時配合軍事審判法修正情形將「軍事審檢組」更名為「國防法制組」。培植學生畢業未來擔任基層軍法官、法制官、人事官等之工作性質需要為導向,課程內容除法律基本必修課程外,在必修課程中亦加強國防法規、人事行政、武裝衝突法及政府採購法等基礎課程,選修課程中則增加法律倫理學、犯罪學及軍事審判法案例解析等具本系特色課程。

除以上本系課程特色,各組課程設計如下:

一、國防法制組(原名軍事審檢組):畢業人員係在國防部各級單位從事法制工作,並提供基層部隊諮詢法律相關問題,保障國軍官兵合法權益,故在分組必修課程中,加強軍刑法實務課程,如刑法案例解析、國防法規(含全民國防法)、陸海空軍懲罰法暨案例解析等。

二、人事行政暨法制組:畢業人員係在國防部各級單位工作,且人事法令乃為貫徹人事政策、推行人事制度、遂行人事作業之法定依據,故在分組必修課程中,加強公法、人事行政實務課程,如行政法案例解析、行政程序暨行政執行法、國防人事法規等。

本系各組畢業生仍可報考軍法官考試。

 

 

 

研究所課程設計

全時班

由於本系碩士班(全時班)不同於一般法律研究所,為凸顯色,在共同必修科目朝向國防法規、武裝衝突法、政府採購法與中共法律戰之規畫,期與國防目標相結合。另為強化國防法制與軍事法學之研發、執行能量,自103年度新增招收非軍法職類研究生。

本系碩士班區分為「甲組(軍法職類)」及「乙組(非軍法職類)」,特色如下:

一、甲組(軍法職類):以軍事法制相關科目為主軸,課程規劃朝向軍事刑事法、公法、採購契約、行政法等課程。

二、乙組(非軍法職類):以國際法、戰爭法及其相關規範為主軸,課程規劃朝向國家安全、武力防衛、戰爭罪等課程。

在職班

在職進修班別以在職進修者為培育對象,由研究生視業務需要並強化本職所需為選課及研究方向,鼓勵軍法同仁終身學習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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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4/4/20 下午 03:51:45